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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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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21 添加时间:2019-02-13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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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121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国家级课题,按职责排序,第6名以后计30学时;子课题,按职责排序,第4名、第5名分别计32学时、28学时,第6名以后计20学时。
省级课题,按职责排序,第4名、第5名分别计40学时、36学时,第6名以后计30学时;子课题,按职责排序,第4名、第5名分别计24学时、20学时,第6名以后计15学时。
市级课题,按职责排序,前5名分别计52学时、44学时、36学时、32学时、28学时,第6名以后计20学时。
二、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
出版著作,按署名排序,第4名以后以参编字数计算每万字计8学时。
国家级期刊,按署名排序,第4名、第5名分别计32学时、28学时,第6名以后计20学时。
省级核心期刊,按署名排序,第4名、第5名分别计24学时、20学时,第6名以后计15学时。
其他期刊,按署名排序,第4名、第5名分别计16学时、12学时,第6名以后计10学时。
三、科技进步奖
省级科技进步奖,按署名排序,第4名、第5名分别计56学时、52学时,第6名以后计50学时。
市级科技进步奖,按署名排序,前3名计52学时,第4名、第5名分别计48学时、44学时,第6名以后计40学时。
四、发明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按署名排序,第4名、第5名分别计62学时、58学时,第6名以后计50学时。
实用新型专利,按署名排序,第4名、第5名分别计56学时、52学时,第6名以后计45学时。
五、地方标准
制定地方标准,按署名排序,前3名计60学时,第4名、第5名分别计56学时、52学时,第6名以后计45学时。
六、品种审(鉴)定、新品种权、品种登记
国家级品种审(鉴)定,按署名排序,前3名计68学时,第4名、第5名分别计62学时、58学时,第6名以后计50学时。
省级品种审(鉴)定,按署名排序,前3名计60学时,第4名、第5名分别计56学时、52学时,第6名以后计45学时。
新品种权,按署名排序,前3名计60学时,第4名、第5名分别计56学时、52学时,第6名以后计45学时。
品种登记,按署名排序,前3名计60学时,第4名、第5名分别计56学时、52学时,第6名以后计45学时。
七、参加活动
参加本院组织的服务基层、学术交流等活动,由科研科提供活动通知、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告论文者名单等材料,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报告论文者另加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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