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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
浏览次数:40  添加时间:2013-03-07 09:59

 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和副主任唐仁健就刚刚公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就中国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农地流转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国粮食增产有潜力 进口总量不会大变动

2012年中国粮食进口量创历史新高。包括大豆在内,进口粮食突破7000万吨,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陈锡文说,去年进口的谷物和谷物粉接近1400万吨,进口大豆5838万吨。大豆进口近几年都在5000万吨以上。去年进口较多、引起关注的主要是谷物和谷物粉,主要原因是国际市场价格较低。

  陈锡文说,去年进口大米200多万吨,增加较多,但进口大米和国产大米相比不到2%。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适当进口一些国内短缺产品,利于稳定国内价格,对于进出口双方都有利,应当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近年来粮食年年增产,主要原因是依靠科技,单产提高起了80%以上的作用。”陈锡文说,城镇化会占用一部分耕地,但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科技进步,在更少的面积上也可以生产出更多粮食。

  唐仁健说,总体来讲三大谷物供求基本平衡,能够实现基本自给。在今后较长时期内,我国粮食进口处于“品种串换、余缺调剂”状态,在总量上不会有很大变动。

  食品安全须全程监管 让各个主体负起责任

  一号文件强调要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在目前以农户为生产经营主体的机制下,如何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进行监管,是记者们关心的问题。陈锡文表示,现阶段中国农业大部分还是家庭分散经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种现实很难改变。

  陈锡文说,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是投入品方面出了问题,最重要的是从源头抓起,并进行全程监管和控制,让各个主体负起责任来。同时,要对农民进行科学普及的教育。用药不合理问题,个别农户可能出于纯粹的利益目的,但更多农民还是缺乏科学常识。

“前些日子媒体报道很多的‘速生鸡’事件,其实是两件事:一是45天出栏的鸡能吃吗?二是饲养过程中用抗生素对人体的危害。”陈锡文说,针对第一个问题,要对农民和媒体进行科普,白羽肉鸡45天出栏是正常的,这是科技进步的结果;针对第二个问题,合理用药是正常的,关键是要科学用药,遵守用药量、休药期等规定。

  大力保护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和征地增值收益

  一号文件确定,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陈锡文说,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现有承包关系要保持不变并长期稳定。为了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有必要对农民承包的土地进行全面的确权登记颁证,以提供更好的法律依据。

  近年来,征地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引起媒体关注。此次一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

  陈锡文说,土地管理法1984年颁布,1998年和2004年分别进行了修改。每次修改后,对农民的补偿水平都明显提高。在2004年的国务院28号文件中要求,必须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重。

  他还指出,现在一些地方积极推行村庄拆并,主要目的是增加城市建设用地,这些做法到底符合不符合法律及未来方向还在探讨之中。一号文件特别强调,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同意。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要守住底线抓住关键 ——学习贯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之三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亿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因地制宜地创新。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规模、长时间转移,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农村老龄化的趋势明显,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已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伴随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蓬勃兴起,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基础条件日趋成熟。对此,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必须守住一条底线,就是要尊重农户的生产经营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真正做到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平等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一号文件强调,土地流转不得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始终明确,农户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元,家庭是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层次,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不管如何创新,都不能脱离这个基本点。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必须抓住两个关键,就是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既要注重引导一般农户向采用先进适用科技和现代生产要素的方向转变,又要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类型、多元化的农民合作社,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不断提高农户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的同时,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形成农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新型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为此,一号文件提出,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制度和监管制度。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既要建好用好“国家队”,也要培育打造“方面军”,形成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格局,努力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提高农业组织化、社会化程度。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必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农村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完善,必须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要支持地方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大胆突破,鼓励基层探索多种形式、多种模式、多种形态。只要有利于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激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活力、激励农民生产经营热情,就都可以试、可以放、可以闯。现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地方积极性很高,实践发展很快,各地也积累了不少经验,需要不断总结、完善、提升和推广。必须明确,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真正的主体还是农民,创新什么、怎么创新、啥时创新,都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都要让农民自己作主、自主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重点是搞好引导服务、营造良好环境,但绝不能包办代替、强制推动,不能定任务、下指标,更不能强推一个模式、搞一刀切、刮风搞运动。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内在要求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必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对此,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目前,全国有27个省份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32万个村实施了产权制度改革。其中,有1.66万个村完成了改革,量化资产总额3295亿元,设立集体股东4.9万个、社员个人股东2100万个,累计股金分红达548.7亿元。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农业部于2007年制定下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以及改革的具体程序,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下一步,农业部将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办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大农村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农民合作组织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农民合作组织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一号文件提出,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快构建多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努力做到发展一个、规范一个、提升一个。

  同时,农民合作组织将获得多项政策扶持。这位负责人表示,力争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积极引导涉农项目与合作社有效对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

  在人才培养方面,将建设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大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管理人员、辅导员培训。此外,还要引导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推进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化生产,支持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业务,引导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加强品牌培育和推介,提升合作社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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