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卡是一种什么银行卡?
答: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信用卡)。贷记卡不同于需要先存款再消费的借记卡(储蓄卡),贷记卡的主要特点是有透支功能,即在透支额度内不需要预先存款即可刷卡消费,持卡人只需要在透支免息期内按时还款即可。
2、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有什么区别?
答: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除了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功能外,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的主要区别,一是公务卡的持卡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开卡时必须由单位确认其身份;二是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三是我省推行的公务卡是银联标准卡;四是公务卡享受银行免收年费、到期免费换卡等优惠。
3、公务卡可以用于个人消费吗?
答:公务卡在满足公务支出的前提下,可以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但个人消费部分由自己承担,不得作为公务报销。
4、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公务卡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费用。
5、公务卡结算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第一步,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应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职工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即银联小票)。
第二步,在规定的期限内,职工持发票、交易凭条、报销的相关凭证等到本单位财务部门申请报销。
第三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根据交易凭条的 “交易日期”、“卡号”、“系统跟踪号(流水号)”和“消费金额”,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按规定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职工自行偿还。
6、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什么影响?
答:公务卡结算方式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可概括为两句话:第一句话是“两个基本不变”,即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基本不变,现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第二句话是“一个严格管理”,即对现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
7、为什么说公务卡结算能够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答: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一般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作为一种电子化的支付结算手段,公务卡刷卡消费的所有信息,包括消费商户名称、消费日期、消费金额、消费地点等均会被真实、全面地记录下来。单位财务部门在报销时通过集中支付系统的公务卡报销流程自动提取上述信息,对公务消费进行更全面、有效的审核,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堵塞管理漏洞。
8、为什么说公务卡结算方式不改变现行财务管理制度?
答:公务卡是以职工个人名义开设的,在没有经过批准的公务消费情况下,职工刷卡消费行为完全属于个人行为,与单位财务部门及财政部门无关。进入报销环节后,单位财务部门要按照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与程序对公务卡刷卡消费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核,确定属于公务消费行为后才能报销;对审核认定不属于公务消费行为的,由持卡人负责还款,单位财务部门与财政部门不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公务卡只是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并不改变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9、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范围是什么?
答:由于用卡环境等因素的限制,行政事业单位难以在短期内完全避免现金结算。因此,豫财办库〔2007〕14号文件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可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一)发放慰问金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二)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费用;
(三)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
(四)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零星支出等。
10、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行政事业单位提现有无特殊规定?
答:无。但豫财办库〔2007〕14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省财政厅将通过国库集中 支付信息系统调低预算单位取现占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的比例,并通过实时监控对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而提取现金的,不予支付资金。
11、财政部门如何选择公务卡代理银行?
答: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后,所有符合公务卡标准及业务要求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可申请代理公务卡业务,经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后即可成为公务卡代理银行。公务卡代理银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可以发行银联标准卡。公务卡必须使用银联标准卡。卡的BIN 号段为628200-628399。
2、设立专门的公务卡还款账户,具备直接向公务卡账户还款和向公务卡关联的借记卡账户还款两种还款方式。采取后一种还款方式的,代理银行应于最后还款日之前自动将款项从借记卡账户划至关联的公务卡账户。
3、保证将公务卡消费信息在消费业务发生后1日内及时、准确、完整地发送省银联公司,以方便预算单位查询核对公务卡消费明细。
4、与省财政厅联网,按省财政厅规定标准开发接口程序,来接收预算单位发送的还款明细信息,并及时将资金划入“还款明细单”列明的账户。若因公务卡代理银行未能及时发送公务卡消费信息或资金未及时划转指定账户而导致公务卡账户产生罚息,则罚息由公务卡代理银行承担。
5、保证持卡人享有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银行账户、到期免费换卡、以及信用卡其他优惠条件等。
12、行政事业单位如何选择公务卡代理银行?
答:行政事业单位应在财政部门确定的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本单位的公务卡代理银行。目前,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代理银行。
13、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都要开设公务卡吗?
答:是否给单位在职职工开卡由本单位决定。但是,我省制度规定,在公务卡结算范围以内,所有公务支出都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对单位而言,实行公务卡结算能够提高公务消费的透明度,堵塞管理漏洞;对职工个人而言,开设公务卡可以避免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现金。因此,从规范管理、方便工作的角度,单位职工原则上都应开设公务卡。单位财务部门应从规范管理、控制现金的角度,鼓励和提倡单位职工开设公务卡,但有不良信用行为的除外。
14、职工可以开设多张公务卡吗?
答: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职工不能开设多张公务卡。
15、如果单位职工已经持有普通信用卡,还需要开设个人公务卡吗?
答:需要。原因有二:一是为了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监控和管理,我省规定公务卡统一使用银联标准卡,而目前的普通信用卡多数不是银联标准卡。二是财政部门与银联部门要登记所有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并将公务卡的公务消费信息从银联业务系统中提取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以便行政事业单位在报销时提取和查询。如果使用普通信用卡,行政事业单位就无法通过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提取和查询公务消费信息,不能完成公务卡报销业务。
16、离退休人员可以开设个人公务卡吗?
答:豫财办库〔2007〕14号文件规定,公务卡的开卡人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不属于在职职工,因此不再开设公务卡。
17、行政事业单位怎样为职工开设个人公务卡?
答:①行政事业单位在本级财政部门确定的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选择一家或多家银行作为本单位的公务卡代理银行,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与代理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并将服务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
②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制度;
③单位财务部门组织单位职工申请开卡,并将开卡人员有关信息及核定的透支额度一并提交代理银行;
④银行按照本行规程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开卡。
18、为什么有的职工会因为“不良信用行为”而无法开设公务卡?
答:在开设个人公务卡时,如果职工有“不良信用行为”,就无法开设公务卡。“不良信用行为”由个人征信系统管理。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系统通过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并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提供有关信息服务。在个人申请向商业银行申请消费放贷及办信用卡时,商业银行会通过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信用状况,为消费放贷或办理信用卡提供信用参考。个人征信系统记录的“不良行为”主要有:消费贷款逾期不还、还款不充足、信用卡取现或者消费后,超过免息期还没有还款等。
一般来说,个人征信系统是保存一个时间跨度的记录,这一跨度为7年。大部分负面记录保存7年,破产记录保存10年,查询记录保存2年。如果个人出现“不良信用行为”,只要在最近的连续7年内信用记录良好,是可以将“不良信用”清除的。个人也可以通过以后及时还款来逐步提高自己的信用分数;同时,个人如果加大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往来,比如,信用卡频繁透支,并且额度比较大,且及时还款,银行会为个人的信用加分,同样可以提高信用等级。
19、行政事业单位是否需要开设备用金账户?
答:不需要。我省推行公务卡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要有利于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就是以国库单位账户体系为基础,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或公务卡还款账户直接划款,不得另行设立中间实有资金账户转拨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保留在国库。
20、公务卡透支额度怎样确定?
答: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透支额度上限为3万元,具体透支额度,由单位财务部门根据每位职工的工作需要提出意见,发卡银行根据本行规程办理。
21、行政事业单位及职工开设公务卡后,还要经过什么程序才能实行公务卡结算?
答:第一步。行政事业单位及职工开卡后,发卡银行要按照规定将下述内容报送行政事业单位,由单位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公务卡支持系统,具体内容有:单位名称、开卡人姓名、卡号、身份证号。
第二步。进入集中支付系统。下载公务卡消费信息,办理公务卡结算和报销程序。
22、单位财务部门通过支付系统获取消费信息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首先,要确保与财政国库的网络连接正常,如不正常,系统会提示获取信息失败;其次,需要录入正确的查询条件,包括消费时间、卡号、流水号、消费金额;最后,如果不小心删除了已查询到的消费信息,可以按查询条件再次获取同一条消费信息。
23、单位财务部门怎样在支付系统里进行还款卡的维护?
答:为了方便还款,财政部门在要求代理银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集中还款账户的同时,还允许职工将本人的借记卡账户作为公务卡的还款账户。单位财务部门应通过集中支付系统的“还款卡维护”菜单,对职工的还款卡进行相应的添加、删除和修改等工作。在报销时,单位财务部门可以直接选取职工对应还款卡号信息,避免重复录入。
24、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调换工作单位后,原公务卡怎么处理?
答:职工调换工作单位或办理退离休或辞职后,原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由银行应将公务卡变更情况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与银联,同时银行根据本行规程将职工的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后,不再享受免公务卡免年费等特殊优惠,财政部门也不再提取相应的刷卡消费信息。
如果该职工调换到别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该职工应在新的单位重新申请开设公务卡;如果该职工调换到本地区本级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且新单位的发卡银行与原单位的发卡银行为同一银行,那么职工就不必重新开卡,银行也不必将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只需单位通知发卡银行向财政部门与银联变更相应公务卡登记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