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信阳市农业科学院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农业科学院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注:根据本单位预算说明结合实际工作,作出专业名词的说明解释。)
附件: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农业科学院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农业科学院主要职责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和进步;在全市开展农业技术服务,指导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机构设置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内设水稻、茶叶、油料、小麦、资环、植保、栽培等7个专业研究所和办公室、科研管理科等7个机关管理科室。辖有信阳市农业科学院试验农场、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机关服务中心2个二级机构。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收入总计1553.6467万元,支出总计1553.646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5.4443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收入预算1553.6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3.64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支出预算1553.6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6467万元,占94.85%;项目支出80万元,占5.1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53.6467万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155.4443万元,增加10%,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53.64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81.8275万元,占年初预算88.94 %;公用经费支出 73.5907万元,占年初预算4.7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2284万元,占年初预算1.17%;专项资金类项目支出80万元,占年初预5.1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3.6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6.4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147.1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相比2018年下降28万元;由于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放在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下降3万元,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2、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交通费用的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同。
3、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相比2018年下降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财政预算含有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交通费用的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我院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信阳市农业科学院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