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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信阳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浏览次数:570  添加时间:2016-09-09 03:52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三十条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单位要做到“五严禁”:一是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二是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三是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四是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五是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要做到“八严禁”:一是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二是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等;三是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四是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五是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活动;六是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八是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出严格要求,加强部署检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严肃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一查到底,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市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典型问题。

中共信阳市纪委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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